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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喊话”:非瘟扑杀补助3个月给付到位?生猪保额最高15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09-04 11:43:05| 查看:

 

 
 
 
 

2019年9月3日,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从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生猪调运、生猪保险保额、生猪良种补贴以及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六方面出发,多方位提振养殖户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国养猪行业恢复产能。

 

除中央下发文件外,江苏省、山东省等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号召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供广大养殖户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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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的补助工作,继续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有关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二、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贴息比例等有关要求继续按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
 
2019年中央财政适当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调动地方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奖励资金用途按《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重点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提高生猪保险保额
 
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政策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结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统筹研究后续实施期限问题。
 
五、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2019年支持生猪养殖大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同时,各地要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
 
六、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
 
各省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市场供应等相关工作。要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措施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确保中央与地方扶持措施落地生根。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9月3日

 

 
 
 
江苏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9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对恢复生猪生产提出扶持政策意见。

 

一是对种质资源和规模猪场购买种猪实施补助,突出扶持生猪养殖重点县和规模猪场完善防疫设施等,保护生猪生产基础,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省级财政已于7月底下达2.61亿元补助资金。

 

二是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从1000元/头、600/头提高到1200元/头和800元/头,降低生猪养殖风险。

 

三是加大信贷担保支持,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统筹利用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并减免一定时期的担保费用。

 

 
 
 
山东省
 
 
 
 

 

促生产保供应是当前稳定猪肉价格的关键。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五方面举措力促恢复生猪生产,包括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猪肉供应等。“在此之前,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扶持措施。”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孙涛介绍,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种猪场、生猪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省财政统筹6000余万元,对全省45家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救助;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等。

 

据了解,目前政策扶持效果已开始显现,上半年全省育肥猪、能繁母猪分别入保1221.7万头、58.5万头,同比分别增长20.7%、17.6%;各地上报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需求4000多万元。近三个月生猪存栏同比降幅收窄,下降2个百分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从强化防控、强化产业预警、强化屠宰管理、强化基础指导等多方面入手,解决不敢养、无力养的问题,进一步‘促产保供’。”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处长李流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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