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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利好和政策加持,中国猪业复产、复兴或已迎来重大机遇!

来源:综合整理 2020-03-16 09:30:59| 查看: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今年2月底以来,河南、海南、江苏、吉林等地释放政策“红包”,提高生猪养殖的相关补贴。其中,“对养殖场引进种猪予以现金奖励”出现在多地的政策中。与此同时,为扩大生猪产能,新希望、天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也在近期披露,拟斥巨资新建多个生猪养殖项目。

 

在行情利好和政策加持的双重条件下,中国猪业复产、复兴或已迎来重大机遇!

 

 

海南:“五带动全覆盖”助力年底新增产能231万头

 

海南省针对生猪养殖业出台了《海南省2020年引进省外能繁母猪和仔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引进省外能繁母猪、仔猪实施补贴引进省外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1000元/头,引进省外仔猪补贴标准为300元/头。

 

据省农业农村厅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正常开展生产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达613家。截至目前,全省正在投入运营生产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可出栏生猪232.12万头,现存栏总数63.08万头。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2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将完成建设,可新增生猪产能231万头。

 

同时,海南积极推行“五带动全覆盖”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采用“统一栏舍标准、统一供应种苗、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指导防疫、统一回收产品”的模式,带动农户恢复生产。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转变传统生猪调运方式;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搭建产学研推用合作平台,推进疫病防控等关键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督促市县对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进行整改,促进畜牧业规模化健康发展。

 

江苏:重金奖励,最高800万!

 

为加快生猪复产,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生猪养殖。根据江苏省政府2月26日发布的《江苏省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新九条”),江苏对年出栏商品肉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重奖,出栏1万头商品肥猪,省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超过的有一头奖一头。对设区市前三名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

 

 

基于苏州市恢复生猪生产2020年度目标任务为生猪出栏96万头、存栏56万头。3月2日,苏州市出台奖励政策,在省政府政策举措上进一步加码,对年出栏商品肥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50万元,超过5000头的,据实奖励。对年出栏500头以上、5000头以下的规模猪场,获得省财政2%贴息贷款的,再给予1%的贴息。对新增种猪,每头奖励1000元,对完成任务的市(区)奖励1000万元。

 

南京市环保部门近日也出台了支持生猪生产的改革举措,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相结合,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养猪场试行环境评估和承诺制,粪污处理项目纳入“环保贷”支持范围。“后续我们还有更大力度、更高含金量的扶持政策。”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处处长徐文红说,目前南京已“落定”5个以上万头猪场,年产能30万头猪,其中4个猪场本月开工。

 

四川:放宽养猪土地政策,基础农田可养猪!

 

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四川生猪生产稳步恢复。截至2月底,四川规模猪场存栏生猪环比增长7.34%,其中能繁母猪环比增长6.89%。生猪存栏量实现连续4个月增长,能繁母猪存栏量实现连续5个月增长。四川将加快母猪快速扩繁,确保仔猪供应稳定,加快生猪生产恢复步伐。

 

 

另外,为促进川内生猪养殖业恢复,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了规模化养殖辅助设施用地政策支持,明确生猪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限制,规模养猪场允许使用“不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20%,最多不超过2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取消了生猪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15亩上限限制,以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可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在使用基本农田方面,特别规定,经农业农村厅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的种猪场、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允许使用“不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20%,最多不超过2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有利于规模化农业设施用地的选址,促进农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

 

黑龙江:农发行助力,6天放贷3.5亿!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持续加大对生猪产业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启动办贷“应急通道”,利用6天时间完成了牧原、金新农等8户大型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截至目前已投放贷款3.5亿元,助力疫情防控期间生猪稳产保供。 

 

首批生猪养殖贷款落地后,3月12日,农发行鸡西市分行又利用信贷业务“应急通道”优惠信贷政策,向黑龙江博旺饲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审批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投放后,可支持企业生产加工生猪饲料1.12万吨,缓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周转资金燃眉之急。

 

据悉,该行将进一步做好生猪生产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从支持生猪养殖向支持生猪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和疫病防疫等生猪产业相关领域全面拓展,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和生猪产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吉林:五项扶持,各种补贴

 

1、落实生猪引种补贴政策对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原种猪种猪场给予补贴,从国外引种的,补贴额度为引进种源资金的50%,单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从省外引进的补贴额度为每头500元。确保3月20日前完成2019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2021年3月20日完成2020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

 

2、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对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年出栏1000头至5万头之间的规模养殖场,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各地要推动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3、落实国家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贷款贴息期限,扩大政策范围,对2019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实施贷款贴息。并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力争12月31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缓解养猪场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生产;

 

4、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全省12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和3个省级生猪生产奖励县要利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仓储、加工环节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5、落实一季度“开门红”奖励政策。认真履行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积极保障饲料等生产投入品和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的紧急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切实稳定生猪生产,对一季度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各地要认真统计核查,确保4月15日前将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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