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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等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农产品供给的相关文件

来源:挑战集团ChallengeGroup综合 2020-02-05 13:40:46| 查看:

中国养猪网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加强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
  
  2月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防疫为由,违规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饲料运输车辆和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关闭屠宰场,不得封村断路,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各省、市、自治区纷纷响应: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近期,因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些地方“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出现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畜禽养殖所需饲料难以及时补充,种畜禽无法调运等问题。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各地要坚决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要求,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维护“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要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积极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稳定的对接关系,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饲料生产和屠宰企业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加快生产恢复、满足畜禽养殖饲料需求,增加畜禽产品有效供给。要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力保障农产品稳定生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保证当前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对于维护老百姓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0年1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
  
  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要畅通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渠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巩固畜牧业基础产能。
  
  二、不得拦截饲料运输车辆。要畅通饲料及玉米等饲料原料运输渠道,鼓励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满足畜禽养殖的饲料需求,避免畜禽“断粮”影响生产和供给。
  
  三、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要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
  
  四、不得关闭屠宰场。要保证屠宰场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并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要求,确保市场供给和产品质量安全。
  
  五、不得封村断路。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立即排查乡村公路通行情况,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
  
  六、支持企业尽早复工。各地要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尽快安排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复工,增加市场供应,保障养殖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运行。
  
  如遇问题,可向农业农村部或所在地交通部门反映,农业农村部联系电话:010—5919476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4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
  
  不得以防疫为由拦截这三种车辆!
  
  通知强调,要畅通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渠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畅通饲料及玉米等饲料原料运输渠道,鼓励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满足畜禽养殖的饲料需求,避免畜禽“断粮”影响生产和供给;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保证屠宰场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并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要求,确保市场供给和产品质量安全;立即排查乡村公路通行情况,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尽快安排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复工,增加市场供应,保障养殖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运行。
  
  通知指出,如遇相关问题,可向农业农村部或所在地交通部门反映,农业农村部联系电话为010—59194768。
  
  农业农村部强调保障农产品供给!广东、湖南、山东、浙江、江苏、河南、吉林、天津等地陆续发文保障行业恢复生产
  
  2月3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等重点工作。
  
  随后,广东、湖南、山东、浙江、江苏、河南、吉林、天津等地陆续发文保障行业恢复生产:
  
  山东省下发紧急通知,全面稳定畜牧生产秩序
  
  2月2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向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稳定全省畜牧行业正常生产秩序,全力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县要全力保障肉蛋奶等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畜禽养殖企业维持正常生产,协助有意愿且积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的饲料、兽药、屠宰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各地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将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人员隔离防护、交通通行证办理、产品进村入户等难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饲料、兽药产品及出栏活畜禽调运顺畅,价格稳定。
  
  通知规定,各地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规范开展畜禽及其产品检疫,严禁层层加码和擅自停止检疫、出证,阻碍畜禽及其产品正常调入调出。强化屠宰企业监管,督促落实入场登记查验、检疫检验、瘦肉精和非洲猪瘟检测、车辆进出场消毒等工作要求。各检查站要严格按照规定强化查证验物、监督检查和消毒灭源,一旦发现贩运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立即通报当地自然资源(林业)和公安部门。积极协同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压低畜禽收购价格、哄抬运输价格、垄断炒作原料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此外,通知要求各市在2月10日前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书面报告饲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浙江:切实做好畜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1月29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畜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生猪、家禽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的有序生产、流通,确保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
  
  抓好抓实畜禽、苗种、饲料等生产与流通,确保产业有序发展。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生猪及其它畜禽的安全生产。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保障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的有序生产、有序供应,平稳市场价格。抓紧抓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防疫安全。要深入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免疫与消毒灭源,组织开展大消毒,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目标的消毒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抓严抓实检疫与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要严格检疫监管,落实产地检疫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行为,严防病害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技术服务,尽量以不见面方式指导养殖场户规范管理生产,合理安排养殖计划,科学开展免疫与监测,全面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积极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适养品种,确保畜牧产业安全;指导从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督促企业及时分发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做到返乡离乡要报告、自我防护要加强、有了症状要就诊、公众活动要取消、群体聚餐要禁止、清扫庭院要勤快、造谣传谣要抵制、野生动物要远离“八个要”,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广东鼓励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复工
  
  1月31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关于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复工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表示,畜禽水产养殖属食品生产,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是畜禽水产养殖的必需物资,关系到畜禽水产生产正常运行,关系到“菜篮子”有效供给,其生产企业属于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通知可正常复工。
  
  关于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复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月28日,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畜禽水产养殖属食品生产,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是畜禽水产养殖的必需物资,关系到畜禽水产生产正常运行,关系到“菜篮子”有效供给,其生产企业属于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加快生产恢复,满足畜禽养殖需求,增加畜禽产品有效供给。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三部门的部署要求,现就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畜禽水产生产需求安排复工生产,确保畜禽水产生产正常开展,保障畜禽水产产品有效供给。
  
  二、复工企业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机制建立、员工排查、防疫物资配备、场所消毒、内部防疫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有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复工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做好健康教育、人员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发生疫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湖南: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要求兽药饲料企业延迟复工
  
  2月2日,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生产流通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完善配套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要全力确保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有序生产,切实维护各类“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生产流通秩序。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要求兽药饲料生产、畜禽屠宰等企业延迟复工。要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恢复生产,满足畜禽养殖需求,增加畜禽产品有效供给。要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力保障农产品稳定生产。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江苏“四抓四保”促畜禽产品稳定供应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围绕“四抓四保”,即抓好畜禽、种苗、饲料等生产与流通,确保产业有序发展;抓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防疫安全;抓严检疫与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抓实指导引导,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合力保障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兽医师袁日进说,眼下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时期,全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作为,全力保障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的有序生产、有序供应,平稳市场价格,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在确保畜禽产业稳定发展上,江苏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技术服务,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手段指导养殖场户规范管理生产,积极引导规模养殖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适养品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大力发挥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促进生猪养殖、价格、储备等调度监测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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