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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新做法、新情况和新问题

来源: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2019-10-04 09:30:14| 查看:


  
  一、龙圩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新做法。
  
  (一)区政府及时出台《龙圩区实施“菜蓝子”工程保障肉品供应工作方案》。
  
  (二)区政府及时对我区规模畜禽养殖禁养进行了修改,缩小了禁养区的范围。
  
  (三)区政府落实了40万元消毒资金,对全区养殖场,临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点等进行全面的消毒。
  
  (四)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各镇政府、各村委会继续做好每日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巡查、全面清毒灭源、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
  
  (五)服务好屠宰企业。区农业农村部门整合全区农业农村系统的官方兽医,按照梧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从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内抽调五名官方兽医派驻到坐落在我区的梧州市龙城屠家畜定点宰场;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引导屠宰企业与区内外养殖企业签约合作,从区内外 “点对点”调运生猪进行屠宰,确保屠宰企业每天生猪屠宰量相对稳定,目前梧州市龙城家畜定点宰场每天屠宰生猪100多头,保证了我区市场的有效供给。
  
  (六)服务好辖区养殖企业。区农业农村局千方百计服务好我区的养殖企业。
  
  1、为养殖企业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为坐落在我区的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猪场争取了首批40万元的生物防控改造资金;协助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造项目中央资金500万元;协助梧州市阳之光牧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84万元;协助梧州市裕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50万元;协助梧州市龙圩区新安养殖场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50万元。
  
  2、指导好养殖企业“点对点”调运养殖。指导梧州市裕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猪场、李炳芝猪场分别到本市辖区海和种猪场、新利种猪场调运生猪进行养殖。
  
  3、服务好种猪养殖企业“点对点”外调种猪、肉猪。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服务好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猪场“点对点”外调种猪销售,及时为企业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种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协助企业外调肉猪到签约苍梧京南、梨埠养殖场养殖;减少企业种猪、肉猪压栏。
  
  4、监控好服务好散养户。我区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和村兽医人员宣传引导辖区农村散养户正确购猪养殖,指导做好隔离观察、消毒、防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并对辖区农村散养户自购仔猪养殖进行监控观察。

  龙圩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新做法、新情况和新问题      作者:龙圩区农业农村局日期:2019-09-29 18:00来源:龙圩区农业农村局字号:[小中大]背景:绿色蓝色橙色灰色白色 阅读:1      为稳定我区猪肉市场供应,龙圩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多举措落实我区猪肉保供稳价措施,确保我区猪肉市场有效供给。      一、龙圩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新做法。      (一)区政府及时出台《龙圩区实施“菜蓝子”工程保障肉品供应工作方案》。      (二)区政府及时对我区规模畜禽养殖禁养进行了修改,缩小了禁养区的范围。      (三)区政府落实了40万元消毒资金,对全区养殖场,临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点等进行全面的消毒。      (四)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各镇政府、各村委会继续做好每日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巡查、全面清毒灭源、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      (五)服务好屠宰企业。区农业农村部门整合全区农业农村系统的官方兽医,按照梧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从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内抽调五名官方兽医派驻到坐落在我区的梧州市龙城屠家畜定点宰场;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引导屠宰企业与区内外养殖企业签约合作,从区内外 “点对点”调运生猪进行屠宰,确保屠宰企业每天生猪屠宰量相对稳定,目前梧州市龙城家畜定点宰场每天屠宰生猪100多头,保证了我区市场的有效供给。      (六)服务好辖区养殖企业。区农业农村局千方百计服务好我区的养殖企业。      1、为养殖企业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为坐落在我区的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猪场争取了首批40万元的生物防控改造资金;协助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造项目中央资金500万元;协助梧州市阳之光牧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84万元;协助梧州市裕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50万元;协助梧州市龙圩区新安养殖场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猪场改扩造项目中央资金50万元。      2、指导好养殖企业“点对点”调运养殖。指导梧州市裕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猪场、李炳芝猪场分别到本市辖区海和种猪场、新利种猪场调运生猪进行养殖。      3、服务好种猪养殖企业“点对点”外调种猪、肉猪。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服务好梧州市新利畜牧有限公司猪场“点对点”外调种猪销售,及时为企业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种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协助企业外调肉猪到签约苍梧京南、梨埠养殖场养殖;减少企业种猪、肉猪压栏。      4、监控好服务好散养户。我区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和村兽医人员宣传引导辖区农村散养户正确购猪养殖,指导做好隔离观察、消毒、防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并对辖区农村散养户自购仔猪养殖进行监控观察。      二、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养殖用地制约生猪发展。      我区作为梧州市的新城区,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没有适合新发展生猪规模养殖的用地,原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由于动物防疫防疫条件的改变,生物防控措施难以落实,面临转型转产,养殖规模难以扩大,制约了我区生猪的发展。比如新利猪场由于207国道的改道和工业大道的开通,已改变了其防疫条件,生物安全风险加大;又如阳之光猪场由于梧州市环城高速路的开通,也改变了其防疫条件,加上社学工业园区和苍海湿地保护区的逐步建成,将面临搬迁的可能。      (二)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限制了生猪养殖。      随着我区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断划定,原有散养的养殖场,有的位于农村居民集中区,没有相应的粪污环保处理设施,有的违法建设在永久农田保护区或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需要清拆搬迁,无法进行生产。      (三)农村散养户无合格检疫证明非法买卖仔猪养殖现象突出。      由于今年三季度中后期猪价的快速上涨,我区部分农村散养户有赌博补栏养殖的心理,没有听从镇、村兽医人员的建议和指导,无合格检疫证明盲目外购仔猪补栏,据各镇上报统计我区无合格检疫证明外购仔猪补栏养殖农户有17户(新地9户、龙圩1户、大坡1户、广平6户),虽然我区已多次上报梧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但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对无合格检疫证明购买行为进行处罚,只能留置观察处理。      (四)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仍然滞后。      梧州市选址于我区静脉园区附近建设的梧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目前还在征地和业主招商中,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将影响我区后续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 机构不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力量不足。      我区没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支撑机构;区级只有4名兽医技术人员、四个镇共有15名兽医技术人员,村级的86名村防员超过60岁的有26人,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每天排查、巡查和防疫技术的需求。      (六)辖区内多个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无批文设置。      梧州市要求我区辖区设置六个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其中四个为高速公路入口(一个省际,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文,三个城区内),一个为高速省际出口,一个为二级路省际出口,目前只有高速省际出口检查到有外省调运到广东的生猪或生猪产品,其他检查点没有检查到生猪或生猪产品。      三、建议      (一)整合现有规模生猪养殖场,优化养殖企业布局,建立养殖联盟,实行联防联控。      (二)引导屠宰企业与区内外养殖企业建立养殖-屠宰联盟,做好调猪调肉的准备,保证肉品供应。      (三)正确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理性补栏,全市上、全广西实行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对无合格检疫证明出售仔猪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无合格检疫证明出售生猪行为。      (四)市农业农村局尽快引进经营业主,加快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为后续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作准备。      (五)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建议自治区撤销辖区内无批文的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
  
  二、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养殖用地制约生猪发展。
  
  我区作为梧州市的新城区,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没有适合新发展生猪规模养殖的用地,原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由于动物防疫防疫条件的改变,生物防控措施难以落实,面临转型转产,养殖规模难以扩大,制约了我区生猪的发展。比如新利猪场由于207国道的改道和工业大道的开通,已改变了其防疫条件,生物安全风险加大;又如阳之光猪场由于梧州市环城高速路的开通,也改变了其防疫条件,加上社学工业园区和苍海湿地保护区的逐步建成,将面临搬迁的可能。
  
  (二)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限制了生猪养殖。
  
  随着我区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断划定,原有散养的养殖场,有的位于农村居民集中区,没有相应的粪污环保处理设施,有的违法建设在永久农田保护区或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需要清拆搬迁,无法进行生产。
  
  (三)农村散养户无合格检疫证明非法买卖仔猪养殖现象突出。
  
  由于今年三季度中后期猪价的快速上涨,我区部分农村散养户有赌博补栏养殖的心理,没有听从镇、村兽医人员的建议和指导,无合格检疫证明盲目外购仔猪补栏,据各镇上报统计我区无合格检疫证明外购仔猪补栏养殖农户有17户(新地9户、龙圩1户、大坡1户、广平6户),虽然我区已多次上报梧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但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对无合格检疫证明购买行为进行处罚,只能留置观察处理。
  
  (四)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仍然滞后。
  
  梧州市选址于我区静脉园区附近建设的梧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目前还在征地和业主招商中,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将影响我区后续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 机构不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力量不足。
  
  我区没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支撑机构;区级只有4名兽医技术人员、四个镇共有15名兽医技术人员,村级的86名村防员超过60岁的有26人,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每天排查、巡查和防疫技术的需求。
  
  (六)辖区内多个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无批文设置。
  
  梧州市要求我区辖区设置六个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其中四个为高速公路入口(一个省际,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文,三个城区内),一个为高速省际出口,一个为二级路省际出口,目前只有高速省际出口检查到有外省调运到广东的生猪或生猪产品,其他检查点没有检查到生猪或生猪产品。
  
  三、建议
  
  (一)整合现有规模生猪养殖场,优化养殖企业布局,建立养殖联盟,实行联防联控。
  
  (二)引导屠宰企业与区内外养殖企业建立养殖-屠宰联盟,做好调猪调肉的准备,保证肉品供应。
  
  (三)正确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理性补栏,全市上、全广西实行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对无合格检疫证明出售仔猪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无合格检疫证明出售生猪行为。
  
  (四)市农业农村局尽快引进经营业主,加快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为后续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作准备。
  
  (五)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建议自治区撤销辖区内无批文的非洲猪临时防控检查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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