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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生产明年如何加快恢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提扶持政策落地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9-12-24 08:50:45| 查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11月20日至21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上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列入重点工作,并要求“做到保供稳价”。
  
  南都记者注意到,就社会关注的猪肉问题,多部门今年多次发文,从加大扶植力度到放宽建设要求等,多角度鼓励生猪生产,并已出台恢复生猪生产的“三年规划”。
  
  此次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
  
  而对于猪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称,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当前生猪生产情况如何?据农业农村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11月份生猪存栏环比增长2%,这是自去年11月份以来首次回升,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4%,已连续两个月回升。

 
  
  “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这两个重要生产指标双双止降回升,表明全国生猪生产已经扭转了持续下滑的局面。”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解释。
  
  同时,11月份全国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幅分别为1.9%和6.1%,比10月份扩大了1.4个百分点,已连续三个月环比增长。
  
  不过,受生猪自然生长规律限制,从存栏增加到形成上市供应能力还需半年左右时间。
  
  据王俊勋介绍,由于6-8月生猪存栏下降较快,按半年育肥周期测算,对应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出栏将处于低位,加之元旦春节猪肉消费旺季到来,猪肉市场供应仍然偏紧。
  
  虽然官方表示已经扭转生猪生产持续下滑的趋势,但将生猪产能恢复到往年水平尚需一段时间。官方也已出台恢复生猪生产时间表。
  
  农业农村部此前发布的《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为此,《方案》提出了18项重点任务,包括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保障养殖用地、开展禁养区清理、非洲猪瘟防控等,力求“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对于上述多项部署,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来多部门已发布多个文件,明确具体的规划与措施,涉及环评标准、选址标准、激励措施等。
  
  例如,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上述补助项目,即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是9月,自然资源部则出台生猪养殖用地新政,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也就是说,将养猪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后,不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降低了建设养猪场所需的时间。
  
  《方案》亦表明,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此外,《方案》还提出,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物理隔离、化学消毒、生物免疫等综合措施,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支持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加工企业自检,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
  
  《方案》中有两项任务与环保有关。近期多部门也曾密集发文,放宽对养猪场建设的要求。
  
  其中,第8项为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方案》强调,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第9项任务则明确,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上述多项措施在多部门此前发布的文件中也有迹可循。例如,11月末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先提出了上述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也就是说,相关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则提出,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
  
  而此前在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农业农村部曾表示,修改饲养场等五类场所选址距离的规定,“是恢复与发展生猪生产的需要。”
  
  一些地区土地资源紧张,如不调整动物防疫条件选址距离要求,难以解决新建养殖场所用地问题。
  
  取消距离规定后,对于选址的评估与确认工作,前述通知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要组织开展选址风险评估。
  
  评估的依据包括,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
  
  政策密集发表后,如何落地也受到各方关注。南都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此前曾公布举报电话,请养殖户反映问题。
  
  王俊勋在此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收到来自生猪养殖场户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恢复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环保禁养限养问题;资金短缺及贷款问题。
  
  “从收到举报的情况看,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是要让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惠及到养殖场户,让他们真正获益,增强养殖信心。”王俊勋称。
  
  他同时表示,针对养殖场户反映的问题,农业农村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解决,为养殖场户加快恢复生产助力。
  
  而此次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表示,要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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