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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业部答人大代表生猪相关建议!

来源:农业农业部 2020-09-24 08:47:20| 查看:

 

编者按:关注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答人大代表建议,对关注的相关生猪相关政策都做了答复,同时关注今日猪价,一起看看以下详情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24号(农业水利类3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永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疫情影响下加速恢复生猪产能,实施综合性提振复产措施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财政支持政策,为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由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如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等。应立足于发挥现有基金的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项目进行投资,或者由有条件的地方发起设立基金,并由社会资本为主运营,避免行政化干预影响投资效果。此外,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由地方项目收益偿还,地方可按规定将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现有政策措施,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设立生猪产业发展母基金问题。 

  二、关于推广聚落化养殖模式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大生猪养殖用地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联合我部先后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耕地占补平衡;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等要求;生猪等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发展规模化养殖是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聚落化养殖模式在节约用地、疫情防控、环保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下一步,我部配合自然资源部加强调研和总结,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督促地方进一步实施好现有养殖用地扶持政策,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 

  三、关于加大养猪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国家高度重视生猪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2008年以来,我部发布实施了猪鸡牛羊等主要畜种遗传改良计划,遴选了240家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其中生猪核心育种场98家。启动《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推动科研机构与大型养殖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畜禽新品种。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依托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和各级畜牧兽医推广机构,不断完善生猪产业技术研发推广专业人才队伍。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坚持发挥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运用普惠性政策和间接支持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校加强与养殖企业合作,通过多种形式为生猪产业培养更多的高端紧缺技术人才。 

  四、关于加强跨区域协调 

  今年以来,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种猪和仔猪调运频繁。为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我部在强化跨省调运生猪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的同时,支持种猪和仔猪规范有序调运。下一步,我部将督促地方在落实好现行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养殖企业的指导服务,保障种猪和仔猪正常调运,为巩固扩大生猪生产恢复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06号建议的答复

曾卿、王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从国土空间规划上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需要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全面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加大生猪养殖用地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联合我部先后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耕地占补平衡;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等要求;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截至目前,包括四川在内的19个省份已经出台了操作性规定。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自然资源部,继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地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国家出台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专项奖补政策 

       去年以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财政部会同我部出台《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等6项政策,今年又将生猪规模场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扩大到500头以上。此外,为调动地方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3亿元。2019年和2020年,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奖励资金规模增加到每年30亿元。下一步,我部将密切跟踪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形势,继续推动现有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强猪肉市场供应能力。 

  三、关于国家创新更多金融和保险产品扶持生猪产业发展 

       2019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生猪全产业链发展,累计投放生猪贷款523.37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全行生猪贷款余额415.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7.51亿元。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将生猪信贷支持任务分解,纳入省级分行经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生猪贷款投放周报制及分片包干督导机制。农业发展银行广安市分行坚持利率优惠,发放贷款均在人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基础上下浮100个基点,即2.85%,并减免企业结算手续费和工本费。为加大对生猪保险的支持力度,2019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将育肥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600元提高到800元,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10001200元提高到1500元。按照提标之后的标准,中央财政新增生猪保险补贴资金约20亿元。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强化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争取更多金融政策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同时,鼓励支持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对生猪产业的风险保障能力。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4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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