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货车重点交通违法全国统一行动,行动中,查获1起非法改型违法行为。
2020年11月15日,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在广成线1549公里加700米(小地名:大方县黄泥塘镇罗家庄)处设卡开展整治货车重点交通违法全国统一行动。17时02分许,发现一辆号牌为贵A1***1号小型普通客车从黔西往黄泥塘方向缓缓驶来,于是,执勤人员指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打开车门时,一股臭味扑面而来,令人作呕。经检查,该车后排座位全部拆除,安装上铁笼子,装载了13头大肥猪。
经进一步核实,张某鸿运输生猪为图方便,私自将自己小型普通客车后排座位拆除,并安装了铁笼,从大方县黄泥塘镇西溪运输生猪至大方县黄泥塘街上。
经过民警的教育,该驾驶员张某鸿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其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