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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调剂、销区补偿产区、养猪补1000元/头!

来源:浙江农业农村 2020-11-29 09:04:38| 查看:


  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生猪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如何避免生猪产业大起大落,有效调动产区的养殖积极性 ?如何既保障增产保供,又能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在全国率先破题,于近日出台《浙江省生猪养殖省内跨区域调剂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以设区市为单位,加快构建销区补偿产区的调剂协作机制,进行生猪存栏指标跨市有偿调剂。
  
  省级平衡统筹 跨市有偿调剂
  
  《办法》提出,各设区市对照省里下达的生猪存栏年终考核任务数,精准估算本市生猪产量, 每年11月提出本年度需调剂或可调剂的生猪指标, 及时提出申请。
  
  省农业农村厅将统筹平衡指标调剂计划,协调供需双方政府签订《生猪任务指标调剂协议书》,备案后进行 跨市有偿调剂。
  
  补偿1000元/头 标准动态调整
  
  《办法》明确, 2020年生猪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价为1000元/头,包括900元/头指标调剂补偿资金和100元/头生猪养殖奖励资金,指标调出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含奖励资金),由当地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该调剂补偿标准从2020年开始执行,试行期间年调剂补偿标准价可根据当年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任务完成 考核不作扣减
  
  省农业农村厅向各设区市下达生猪存栏年终考核任务数。
  
  指标调出市在完成本市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后,多余部分可作为向外调剂的指标。指标调出市在年终考核评价计算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时,按实际完成数进行考核计算,调出部分不作扣减。
  
  指标调入市按照本市年末生猪实际存栏量和指标调入量,作为年终考核任务完成数。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了生猪养殖省内跨区域调剂补偿新政媒体吹风会,厅畜牧兽医处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截至三季度末,全省已完成生猪存栏年度目标的82.6%。全省已开工万头猪场149个,其中10万头以上41个,其他万头以上93个,母猪场15个,新增产能近800万头,预计明年底前全省生猪产能将超过1500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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