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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提升至2000元/头

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1-04-10 09:54:08| 查看:

  目前,农村猪价格上涨,猪饲料价格猛涨,玉米价居高不下,而生猪价格又在下跌,农民目前养一头猪到出栏,究竟需要多少成本?成为很多人心里的一个难于知道的问题。这个问题,在目前没有养猪的养猪户,真的很难知道的。下面通过近期市场和生猪产业的行情,简述如下,以供参考。第一,目前在市场上购买仔猪成本,在1500元左右。在春节之前,猪价格由原先的1500~2000元跌到了1000元一只,春节之后,由于仔猪市场供给量严重不足,加上养猪利润空间巨大的吸引力,各地养猪户疯狂抢购仔猪补栏。所以各地猪价格大涨,又重新恢复到1500元/只,并且都是断奶仔猪,一般情况下只有15斤的样子,重量越来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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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目前在市场上饲料成本一般每头生猪是1285元。市场上成品商品猪饲料价格一涨再涨,目前是3000元/吨,即1.50元/斤;而目前玉米价也是涨到1.50元/斤。在农村一般情况下养猪的料肉比是3.5:1,一般一头生猪出栏时重为240斤,所需要的饲料是850斤左右,成本按照目前1.50元/斤计算是1285元。目前成品猪饲料和玉米价基本上是相同的,成本一样。第三,目前养猪其它方面的成本是550元,包括人工费用,水电费用,猪场折旧费用,疫苗费用,猪病药品费用,交通运输费用等。目前人工费用和猪场舍的生物防疫费用在增长,只有扩大养殖规模,达到每个饲养人员均标准养殖头数,才能降低人工成本。
  
  4月7日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银保监会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以生猪保险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将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每头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而北京、上海能繁母猪保额提升至2000元及以上,北京、上海、浙江、宁波、山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育肥猪保额提升至1000元及以上。
  
  此外,农业农村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畜禽、恶意散布谣言等行为,保持严打严惩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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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181号(农业水利类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
  
  4月7日,农业农村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181号(农业水利类39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督促保险机构尽快修订生猪保险产品,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每头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北京、上海能繁母猪保额提升至2000元及以上,北京、上海、浙江、宁波、山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育肥猪保额提升至1000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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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支持政策及保险理赔制度,支持指导各地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全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境外疫情防堵,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农业农村部坚持依法治疫,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宣传贯彻,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屠宰、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培训,增强其依法防疫的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动物防疫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畜禽、恶意散布谣言等行为,保持严打严惩的态势。加强对从业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依法开展畜禽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加大普法力度,重点普及各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禁止性规定和相关法律责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
  
  二、关于加强海关检疫力度
  
  近年来,海关总署持续加强动物检疫力度。一是构筑了以“3道防线12项措施”为主的检疫监管体系,即“境外、口岸、境内”3道防线,“风险分析、检疫准入、检疫许可、境外预检、口岸查验、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检疫处理、检疫监管、疫情监测、应急反应、科普教育”12项措施。二是升级打造进出境动物疫病监测“1+N”体系,即制定了《进出境动物疫病监测指南》,编制了17个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动态调整。三是提升口岸检疫查验能力,从2017年开始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88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不断深化双边多边动物检疫合作,深度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健全重大动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跟踪国际动物疫情形势,深入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出台相关检疫规范和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口岸检疫,严防境外动物疫情传入。
  
  三、关于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动物疫情预警和防控队伍
  
  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3次印发意见,要求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指导推动各地完善动物防疫体系,适应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疫情处置等工作需求。支持养猪大县从2020年起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目前有关地方已招聘防疫专员近9000名,充实基层防疫队伍。海关部门建立了全球动物疫情信息收集工作组、动物疫病技术专家组和海关技术规范动物检疫专业技术委员会,密切跟踪疫情动态,评估研判动物检疫政策和措施。加强人员资质管理,考核合格高级兽医签证官1131名,签证兽医官1475名,现场动物检疫查验岗资质人员12169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境外疫情防堵,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四、关于完善赔偿机制
  
  银保监会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以生猪保险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先后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支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督促保险机构落实要求,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将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每头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督促保险机构尽快修订生猪保险产品,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北京、上海能繁母猪保额提升至2000元及以上,北京、上海、浙江、宁波、山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育肥猪保额提升至1000元及以上。三是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生猪保险服务领域。除传统养殖保险外,鼓励各地保险机构开发猪饲料成本价格指数、生猪价格指数、生猪目标价格等创新型猪类保险产品,规避成本上涨风险,稳定养殖收入预期。四是要求各地农险经营机构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包括生猪在内的重要农产品做好承保工作,允许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暂缓提交有关承保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补正,保障了生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生猪保险作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保险覆盖面,鼓励行业产品服务创新,更好地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维护市场稳定。
  
  五、关于规范养殖场的布局和管理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规定了动物饲养场等场所选址、布局等方面的防疫条件要求。2019年,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要求各地对新建动物饲养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做好培训解读,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范落实隔离观察、禁用泔水喂猪、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已有25个省份的62个无疫小区通过国家评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依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组织修订《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完善审查制度。继续指导各地科学实施选址风险评估,规范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做好对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指导改善基础设施,完善防疫制度,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六、关于加强养殖场粪污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强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实现了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目前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列出专门章节,规范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养殖场粪污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七、关于规范管理动物活体运输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畜禽调运监管,指导各地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建设,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规范生猪调运秩序。《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管理,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畜禽屠宰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定。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立法,规范畜禽屠宰场设立。强化调运监管,降低运输环节疫情传播风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
  
  第四,在市场上购买仔猪育肥一头猪,直到出栏止总成本为3500元。这些成本包括仔猪成本,仔猪育肥的饲料成本,人工饲养的所需的人工费用成本,生猪养猪过程中所使用的水费和电费,养猪场和猪栏舍,以及喂养生猪所有的设备用具的折旧维修费用,生猪在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疫苗费用,各种消毒灭菌药品和用具等等费用,生猪防病治病的所有药品费用,包括兽医出诊费用,在购买仔猪和购买猪饲料以及生猪出栏时的交通运输费用。这些所有费用共计在3500元/头。
  
  第五,目前在新的市场价格行情下,农村养猪户养猪保本价格是13.46元/斤。若是仔猪按照目前的1500元/只计算,每头生猪的猪饲料成本是1285元,其它相关投入550元/头,则每头共计投入3500元,喂养到260斤左右出栏,大约需要13.46元/斤的保持成本价格。若是按照4月7日全国各地生猪平均价格是13.50元/斤来看,因此在市场购买仔猪育肥的养猪户,一定要注意此时的生猪价,目前已经濒临养猪的临界点了,养猪成本基本与出栏生猪总价值基本相等,养猪利润为零,根本没有利润可言,请广大养猪户切勿盲目加入,避免倒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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