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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猪场停水停电缺饲料,暴雨或影响河南31%生猪出栏!农业农村部: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来源:期货日报、中国新闻网 2021-07-25 09:42:06| 查看:

 

 
 
 
 
 
 
 

中国养猪网导读:近日,河南持续的强降雨天气使当地生猪养殖业面临考验,部分养殖场出现停水、停电、饲料短缺等情况。从此轮强降雨覆盖的地区看,河南省超过100毫米降水量地区的生猪出栏量占全省总出栏量的比例达31%。
 
据报道,此次强降雨天气及引发的次生灾害对河南相关地区生猪养殖、运输、消费均产生了一定影响,可能从阻断生猪出栏、跨省猪肉调运、疫病等多方面影响生猪产能和猪肉产量,对猪价短期或存向上的拉动作用。

7月23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提出,强化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近日,河南持续的强降雨天气使当地生猪养殖业面临考验。河南是我国生猪养殖大省和外调大省,2020年全省生猪存栏量及能繁母猪存栏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生猪出栏量居全国第三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强降雨天气及引发的次生灾害对河南相关地区生猪养殖、运输、消费均产生了一定影响,可能从阻断生猪出栏、跨省猪肉调运、疫病等多方面影响生猪产能和猪肉产量,对猪价短期或存向上的拉动作用。当前,河南部分地区降雨还在持续,此次强降雨对当地生猪养殖行业的影响程度还无法确定。

国信期货农产品分析师覃多贵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暴雨及引发的洪水对生猪养殖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洪水可能会直接冲毁猪舍,导致生猪存栏数量减少;二是洪水过后可能导致疫病扩散。

资料图:被淹的房屋农田。(航拍图片) 中新社记者  邹浩 摄

“目前来看,此轮强降雨天气导致河南洛阳、许昌、焦作、南阳、新乡、平顶山等地电力设施、部分道路受损,部分养殖场出现停水、停电、饲料短缺等情况。”格林大华期货生猪分析师张晓君说。

记者注意到,针对此次强降雨对生猪养殖的影响,河南龙头生猪养殖企业纷纷作了回应,均表示暴雨对其生猪养殖的影响不大。牧原股份称:“这次暴雨主要在郑州市区及各县,公司在这些县区没有场区,公司内部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降雨带来的后续影响。”新希望表示:“猪场方面,两个租赁场连廊积水,但不影响安全生产;汝州生猪场部分区域有积水,已安排排水,人员和生产总体安全。”

一些小型养殖户则反映,有猪舍进水、供电不足的情况,但整体受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龙头养殖企业的猪场设施标准相对较高,管理相对规范,预计在暴雨应对、事后补救及灾后疫病防控方面的表现要略好于小型养殖户,最终受影响的程度可能会低于小型养殖户。”覃多贵说。

此外,覃多贵告诉记者,从此轮强降雨覆盖的地区看,河南省超过100毫米降水量地区的生猪出栏量占全省总出栏量的比例达31%,其中周口、开封、漯河、新乡属于河南省内生猪出栏靠前的地区,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小型养殖户受冲击程度可能较规模企业更明显

农业农村部: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7月2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3日发布《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提出,强化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技术指南》称,因特大暴雨、台风等引发的洪涝灾害,容易导致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暴露,出现因灾死亡畜禽尸体漂浮腐烂、畜禽在应激条件下免疫力下降等问题,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为科学有效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应着力强化八方面防控措施,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

技术指南》要求,及时打捞收集死亡畜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者主体责任,及时打捞收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和频次,核实处理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

加强死亡畜禽运输管理。死亡畜禽运输车辆应防水、防渗、耐腐蚀、易清洗消毒。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经过人口聚居区、畜禽养殖密集区。应建立运输台账,妥善保存运输记录信息。

严格无害化处理。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优先采用化制等方法,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深埋法处理。采用深埋法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合理选址、规范操作,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

技术指南》强调,加强关键场所预防性消毒。对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运输车辆、用具等,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病发生风险制定消毒方案,确定消毒范围和对象,选择消毒效果可靠、操作简便、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污染小的消毒药品和方法。

增加消毒频次。每周对养殖圈舍(可带畜禽)消毒3—4次,每周至少开展两次环境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对发生疫情和检出阳性的区域,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估。

技术指南》提出,严格无害化处理环节清洗消毒。对死亡畜禽发现、收集、处理等场所和运输工具,科学规范开展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扩散。应在每次处理活动结束后,对污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运输车辆驶离养殖场、收集点、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前,应封闭车厢,并对车轮、车厢外部、工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消毒。

加强媒介生物的控制和消杀。在虫媒疫病易发区域,对养殖场及周围环境喷洒杀虫剂。对蚊蝇幼虫的孳生场所,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也可使用控制蚊蝇幼虫的杀虫剂。加强养殖场户防鼠措施,及时修补破损围墙,使用高效灭鼠剂;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和无害化处理死鼠。

技术指南》明确,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重点监测受灾地区、疫源地等高风险区的畜禽,增加监测频次。对死亡畜禽采样送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加强重点病种监测。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受灾地区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对血吸虫病疫区,要疏通沟渠排水,防止钉螺滋生。严禁灾后立即到滨湖草洲放牧耕牛,必要时投喂吡喹酮驱虫。

技术指南》要求,组织做好紧急免疫。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根据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及养殖场周边疫情情况,及时强化免疫。对其他畜禽传染病,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免疫接种。对曾发生炭疽、猪链球菌病、乙型脑炎的地区,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防性免疫接种范围。

规范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做好紧急免疫疫苗的调运和发放,确保储存、运输过程符合规定条件。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动物实施接种,减少接种动物因高热、高湿等环境出现应激反应。

技术指南》称,严格畜禽及其产品检疫。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采取必要措施,限制畜禽移动和产品流通,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强化执法监管。严把屠宰和无害化处理关口,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技术指南》指出,做好养殖场区清理。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场周围环境、污物、杂物等,疏通场区排水通道,排出场内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畜禽圈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加强养殖场畜禽粪污管理,避免畜禽粪污溢流。

加强畜禽饲养管理。保持养殖场卫生,及时清理粪便,做好圈舍通风。保证营养丰富的饲料和清洁饮水供给,可在饮水中加入复合维生素,增强畜禽抵抗力。饲料储存间要通风换气,防止霉变。商品畜禽达到出栏体重标准的,要尽快出栏,合理降低饲养密度。对应激情况下容易发生的细菌性疾病,可进行药物预防。

有序恢复生产。指导受灾畜禽养殖场户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技术指南》强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盘点检查辖区内动物疫苗、消毒药品、防护服、手套等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加强运输车辆、冷库、冰箱、冷藏箱等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转。

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力量配备,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技术指南》要求,加强灾后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推送灾情预警、疫情信息和灾后动物防疫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防疫管理,改善养殖场生物安全条件,评估养殖场防涝能力,制定畜禽转移等应急预案。

技术指南》还提到,做好人员防护。从事免疫、清污、消毒以及死亡畜禽收集、运输、处理的人员,应知悉防护要求,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水靴等防护用具。对一次性防护用品,回收销毁;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做好消毒处理。处理疑似感染人畜共患病的畜禽时,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消毒,相关人员接受健康检查,出现不良反应的,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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