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磅!嘉吉和康地收购美国第三大禽公司!农业农村部关于发酵制品、粮改饲、畜牧法

来源:农业农村部、华尔街日报等 2021-08-12 15:28:06| 查看: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据知情人士称,鸡肉生产商桑德森农场(Sanderson Farms)正与农产品巨头嘉吉(Cargill)和农业投资公司Continental Grain进行深入谈判,可能以45亿美元的价格出售公司。

  消息人士称,此项交易对桑德森农场的估值为每股203美元,已于周一达成交易。

  今年6月就有报道称,桑德森农场已吸引了包括Continental Grain在内的买家的兴趣。

  嘉吉一位发言人表示:“虽然我们不对市场传言置评,但嘉吉是一家成长型公司,我们一直在寻找新的机会。”




  随着美国餐厅重新开业,对鸡肉产品的需求正在上升,尤其是鸡翅和鸡胸肉的价格迅速上涨,因为疫情限制的放松让消费者重新回到餐厅,更多的快餐连锁店开始生产炸鸡三明治。

  位于密西西比州的桑德森成立于1947年,是美国第三大鸡肉生产商。它经营着从北卡罗来纳州到德克萨斯州的13家家禽加工厂,每周加工约1360万只鸡。该公司供应包括沃尔玛(Walmart Inc.WMT)和艾伯森(Albertsons ACI)在内的杂货连锁店,以及餐厅分销商,如西斯科(Sysco Corp.SYY)和美国食品控股公司(US Foods Holding Corp.USFD)。

  根据Watt Poultry USA的数据,Sanderson将与总部位于乔治亚州的Wayne Farms LLC(大陆谷物公司旗下的一家家禽公司)合并,形成一个占有美国鸡肉产量15%左右的新的竞争力。泰森食品(Tyson Foods Inc.)以大约五分之一的市场份额领先行业,而皮尔格林(Pilgrim's Pride Corp.PPC)约占全国总量的16%。

  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充和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条款

  目前,畜禽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共有13部,为推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现行《畜牧法》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2020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启动《畜牧法》修订工作,突出种畜禽发展振兴,同时拟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分级分类保护、支持鼓励基础研究、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建设等。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地方特色品种及畜禽遗传资源的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及开发利用,筑牢我国畜禽种业自主创新的种质基础。




  二、关于加快完善科学高效的资源管理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国种质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收集保护、精准鉴定、推广利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明确了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人才队伍建设、设施用地管理、财政保障、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含金量高的政策,为加快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加强考核管理。推动落实市县政府属地责任和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探索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考核机制,针对资源保存项目实施情况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确保种质资源保护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做好共享利用。近年来,我部组织实施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创新资源保护与共享交流等机制,促进了产学研用有机融合,激发了科研单位、种业企业及民众等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升了保护利用水平。同时,着力将种质资源库(圃)打造成为科普基地,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了种质资源保护公众参与意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一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提升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装备水平。二是压实省市县级政府及各保护单位等责任,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推动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制度、职称评定制度、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等尽快落实落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奖励政策。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010-59193209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1日

  
  昝林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法规和顶层设计,提升畜禽种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法规、顶层设计和加快畜禽种业政策创设

  近年来,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畜禽种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机构改革,我部组建种业管理司,统筹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管理,将种业放到更重要位置来抓,有力推动了畜禽种业发展。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目前,畜禽种业方面共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13部,为推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2020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启动《畜牧法》修订工作,突出种畜禽发展振兴,同时拟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分级分类保护、支持鼓励基础研究、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建设等。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研究编制“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加大畜禽种业投资和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三是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基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形成199个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与458个省级保种场(区、库)相衔接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今年,我部启动了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开展抢救性收集保存,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为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奠定种质基础。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畜禽种业的支持力度,配合有关单位加快推动《畜牧法》修订,深入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搞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推进畜禽遗传资源精准鉴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确保畜禽核心种源自主可控。

  二、关于加快推进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今年4月23日,我部发布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期限从2021年到2035年,内容涵盖生猪、奶牛、肉牛、羊、马、驴等家畜品种,蛋鸡、肉鸡、水禽等家禽品种,以及蜜蜂、蚕等。力争用10—15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显著提升种畜禽生产性能和品质水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确保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顺利实施。一是抓好组织协调推动。我部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部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查漏补缺,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二是抓好主体作用发挥。有效整合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市场主体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竞争力,打造畜禽种业领军企业。三是抓好政策支持跟进。优先支持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提升基础设施装备水平。今年起中央财政新安排专项经费,稳定支持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

  三、关于加快构建畜禽联合育种技术平台

  我部于2019年启动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组建了优质瘦肉型猪选育等7个联合攻关组,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各攻关组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良种攻关决策部署,完善联合攻关机制,鼓励成立多种形式联合育种组织或攻关联合体,合力提升攻关能力水平;支持牵头企业统筹各类要素和资源加大攻关投入,整合相关项目优先支持联合攻关;鼓励攻关组牵头企业所在省份强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提升我国畜禽育种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010-59193209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1日

  
  马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微生物发酵制品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直接饲喂微生物、酶制剂、发酵饲料等微生物发酵制品在保障动物机体健康、提高饲料利用效率等方面表现出良好效果,受到全行业普遍关注。微生物发酵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应用传统,但生产工艺和品质控制规范化、标准化还有待提高,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体系还不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近年来,我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发布《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明确了发酵生产所用菌种和原料要求,制定发布了饲料用酶制剂和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的一系列国家和行业标准,在规范行业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进行菌种鉴定

  菌种是微生物发酵制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饲用微生物菌种安全监管,对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及发酵制品生产的菌种实行目录准入管理,经过安全评估和评审后,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列出了地衣芽孢杆菌等30多种允许使用的菌种名单。用于直接饲喂和饲料发酵的菌种应为名单中所列菌种,名单以外的菌种应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并通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使用;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微生物、酶制剂、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要明确其生产菌种并提供菌种种属证明。

  为进一步规范菌种鉴定和安全性评价,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公告第226号,明确规定饲用微生物添加剂和生产饲料添加剂所用微生物菌种应进行菌株安全性评价,通过微生物表型试验、分子生物学试验和全基因组序列(WGS)分析,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对菌株的致病性、有毒代谢产物产生能力及抗菌药物耐药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直接饲喂微生物、酶制剂、发酵饲料等微生物发酵制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对生产菌种的合规性以及致病性、耐药性、产毒性、代谢安全性等潜在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强化菌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关于制定产品鉴别评价体系和标准

  标准是微生物发酵制品生产、检验和质量评定的技术依据。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制定发布了《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GB/T 23181)、《饲料用酶制剂通则》(NY/T 722)、《饲料添加剂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GB/T 22547)、《饲料微生物添加剂地衣芽孢杆菌》(NY/T 1461)、《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GB/T 26428)等多项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通过规定微生物发酵制品的通用技术要求、重点产品的质量要求,为有效提升微生物发酵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团组织的作用,支持相关社会团体制定了《发酵饲料技术通则》团体标准,通过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微生物发酵制品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

  三、关于建立微生物发酵产品生产企业的准入标准和资格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微生物发酵制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严格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对于直接饲喂微生物、酶制剂等微生物发酵类饲料添加剂和发酵豆粕等单一饲料产品,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审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生产和销售。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强化对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菌种来源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制定饲用微生物发酵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发酵生产关键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继续开展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2831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5日

  尚金锁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谷子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饲料粮有效供给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饲料粮需求也逐年增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明确提出,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今年,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营养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猪鸡饲料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技术方案》,引导饲料生产和养殖企业因地制宜选择饲料原料,促进饲料原料多元化,推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日粮配方结构。张杂谷作为一种能量饲料原料,为我国饲料原料多样化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方案。

  一、关于制定饲料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优势饲料产业带,将张杂谷作为优质饲料大力发展

  我部正在制定《“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其中对饲料工业和饲草产业发展思路和任务作出部署。同时,我部还将制定实施《全国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优质饲草产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和任务,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生产上可持续、性价比上有竞争力的饲草料品种,积极推进多元化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各地根据畜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包括张杂谷在内的饲草料生产,建立多元化饲料原料供应体系。

  二、关于制定张杂谷饲料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2015年以来,我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镰刀弯”和黄淮海地区的17个省份实施粮改饲,对收储优质饲草的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予以补助,依靠市场机制带动饲草料种植生产,张杂谷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各地用好粮改饲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进一步提升张杂谷的科研技术水平,扩大推广面。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2884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5日

【版权声明】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服务热线:400-808-6188

Copyright©2010-2022 https://www.zhuw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