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养猪政策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印发《2015 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农业部 2015-05-19 15:35:56| 查看:

副标题[/page]
  3.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要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围绕“国庆”“元旦”“春节”“两会”等食品安全敏感期,针对城乡结合部、私
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开展拉网式普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继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设置条件和要求,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
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具体包括以下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
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开展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普及肉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7月)。集中力量对生猪屠宰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的排查。要把集中排查工作与畜禽屠宰行业统计、政策调研等工作紧密结合,通
过本次排查准确掌握生猪屠宰行业全面情况,系统梳理分析本地区生猪屠宰行业的问题及风险隐患。


  (四)整治查处阶段(2015年8月-2016年3月)。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集中整治生猪屠宰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集中查处生猪屠宰环节各类违
法行为,端掉一批私屠滥宰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五)督促检查阶段(2015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交叉互查活动,督查地市和县市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检查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开展情况。


  (六)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4日)。召开2016年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公布一批违法屠宰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
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部门要把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责任。要加大对各市、县的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
区、重点问题实施现场指导、跟踪督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部将把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15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考核管理重要内容,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跨部门执法合力。要进一步
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市、县,兽医部门要加
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屠宰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结合本地区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屠宰行业畜禽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效能。要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屠宰场点升级改造,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要推进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集制度建设,完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和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生猪屠宰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舆情关注,强化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生猪屠宰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积极应对。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健全完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和举报核查制
度,积极拓宽案源线索。要建立固定的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机制,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0日前报送上月的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1),移送司法机关的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常规信息实行季报制
度,分别于2015年9月、12月和 2016年3月的10日前报送上三个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部门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意见与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李汉堡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 张杰


  联系电话:010-59193344 59194463


  传  真:010-59194767


  电子邮箱:tuzaichu@163.com


      注:详情请关注相关政府网站。

 

 

【版权声明】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相关阅读 农业部 生猪屠宰

服务热线:400-808-6188

Copyright©2010-2022 https://www.zhuw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