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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生猪养殖场污染 环保部门有了新利器!

来源:龙岩公共频道 2016-05-12 10:50:26|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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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下午,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几个排污口包括溪水进行了取样。经过检测,从这个养殖场排出的废水中几个污染指数都已经超标。其中位于沉淀池外派口的氨氮含量更是超标9.35倍之多。


  污染环境将移送公安机关


  据环保监察人员介绍,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保护农业生态与环境安全,实现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杭县在2015年就开始了猪场标准化改造。对于大伏伏坑养殖场的改造,当地的乡镇人员也多次来宣传过,可户主就是置之不理。


  据介绍,环保部门以前在针对畜禽养殖企业的查处中,多是限于责令整改和罚款等。新《环保法》实施后,针对猪场污染,环保部门拥有了新的利器。《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启动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生态环保攻坚战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的“三大战役”之一。据了解,按照市委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的总体部署,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着手进行了详细的工作布置,实施挂图作战,定期公布、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接下来,全市环境监察系统还将围绕重点攻坚领域和工作任务,深化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不仅仅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大家提升环保意识,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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