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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瘦肉精猪蹄追踪:零售商怪厂商厂商怪美国猪肉

来源:澎湃新闻 2016-08-06 10:21:22| 查看:


  专家:宴友思应负主要责任


  专家们的看法比较一致。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孙远明对澎湃新闻表示,“中外标准确实不同,但只要在中国流通就必须遵循中国的食品标准,(标准不一致)不是企业出现问题食品的理由。”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戴瑞彤则表示,美国确实可以将莱克多巴胺作为瘦肉精使用,但在屠宰禽畜前也有休药期,以避免瘦肉精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另外,国内虽没有对熟肉要求检测瘦肉精,但对生肉却有明确要求,“中国不允许使用,就应遵循中国的标准,只能说生产企业检测环节不全面、不严格。”


  戴瑞彤认为,在此次瘦肉精猪蹄事件中,生产企业宴友思应负主要责任,而人人乐超市责任相对较小,“毕竟超市难以分门别类做这么专业的检测,而且送到超市的已经是熟肉制品,按照规定也无需检测瘦肉精。”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在其网站公布《关于“莱克多巴胺”的科学解读》,莱克多巴胺是由美国制药公司研究出的毒性小、代谢快的克伦特罗替代品,属于第二代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毒性远低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瘦肉精添加物。常规剂量的瘦肉精类药物可在机体内被代谢并排出体外,不会对机体造成伤害,但过量摄入莱克多巴胺,人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


  2002年,农业部、原卫生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莱克多巴胺在动物养殖中的使用。2011年12月5日,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原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六部委发布联合公告(2011年第41号),要求即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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