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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首个生猪屠宰标准 不得对猪拳打脚踢

来源:南国都市报 2015-04-23 14:12:04|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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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进厂(场)验收记录。


  1.2卸车后,检验人员应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健康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及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1.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1.4对确认的病害猪,应立即向官方兽医或检疫人员报告,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


  2、待宰2.1待宰猪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


  2.2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查有无病猪漏检。


  2.3待宰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小时,宰前3小时充分喂水。


  2.4应将待宰猪喷淋干净,猪体表面不得有灰尘、污泥、粪便。


  3、送宰3.1经宰前检验合格的生猪可以送宰,检验人员要签发《生猪准宰通知书》(见附件),经检疫人员核准后送宰。检验人员要做好宰前检验记录。


  3.2送宰前通过屠宰通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脚踢、棒打。


  4、屠宰与检验操作要点4.1、致昏(麻电)


  4.1.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4.1.2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4.2刺杀放血4.2.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4.2.2 刺杀时不得使猪呛隔、淤血(即不得刺破气管)。


  4.3头部检验4.3.1观察头颈部有无脓肿,然后切开两侧颌下淋巴结,对检出的病变淋巴结和脓肿要进行修割处理。


  4.3.2当发现颌下淋巴结肿大、出血,周围组织水肿或有胶样浸润时,应报告官方兽医进行会诊。


  4.4浸烫4.4.1放血后的猪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


  4.4.2浸烫池水温一般为58-63℃,浸烫时间为3-6min. 4.5 脱毛4.5.1经脱毛后,应对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后,再将猪体提升悬挂、修割、冲淋。


  4.6统一编号4.6.1 对没有设置同步检验线的屠宰厂(场)点,应采用统一编号的方法进行对照检验。


  4.6.2 在每头屠体的耳部、腿部外侧,用变色笔进行编号,字迹应清晰。


  4.7体表检验4.7.1发现皮肤肿瘤或皮肤坏死时,要在屠体上做出标志,供胴体检验人员处理。


  4.7.2 检查颈部耳后有无注射针孔或局部肿胀、化脓,发现后,应做局部修割。


  4.8开膛、净膛4.8.1 雕圈:刀刺入肛门外围,雕成圆圈,掏出大肠头垂直放入骨盆内。应使雕圈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得割破直肠。


  4.8.2 挑胸、剖腹:自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沿腹部中正线自上而下剖腹,将生殖器从脂肪中拉出,连同输尿管全部割除,不得刺伤内脏。放血口、挑胸、剖腹口应连成一线,不得出现三角肉。


  4.8.3 拉直肠、割膀胱:将肠系膜及韧带割断,再将膀胱和输尿管割除,不得刺破直肠。


  4.8.4 取肠胃:一手抓住肠系膜及胃部大弯头处,另一手持刀在靠近肾脏处将系膜组织和肠、胃共同隔离猪体,并割断韧带及食道,不得刺破肠、胃、胆囊。


  4.8.5 取心、肝、肺:一手抓住肝,另一手持刀,割开两边隔膜,取横隔肌交备检(旋毛虫检疫)。左手顺势将肝下揪,右手持刀将连接胸腔和颈部的韧带割断,并割断食管和气管,取出心、肝、肺,不得使
其破损。


  4.8.6冲洗胸、腹腔:取出内脏后,应及时用足够压力的净水冲洗胸腔和腹腔,洗净腔内淤血、浮毛、污物,并摘除两侧肾上腺(严禁在未摘除内脏的情况下进行冲膛)。


  4.9内脏检验4.9.1首先检查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随后对摘出的心肝肺进行检验,当发现肿瘤等重要病变时,将该胴体推入病肉岔道,由专人对照检验、综合判定和处理。


  4.9.2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的检查首先检验胃肠浆膜面上有无出血、水肿、黄染和结节状增生物,触检全部肠系膜淋巴结,并拉出脾脏进行观察。对肿大、出血的淋巴结要切开检查,当发现可疑肿瘤、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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